壹、計畫實施內容
一、補助對象:年滿55歲以上之低收、中低收市民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新制身心障礙類別分1-8類
各類別及各障礙等級別身障者) ,須設籍本市。
二、補助項目:
- 補助全口活動假牙(固定式假牙或真牙需全口剩餘2顆以內)
- 上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每人補助上限4萬4千元。
貳、申請內容
一、開辦日期:本計畫預計於115年4月1日開辦,經費有限,額滿為止,民眾須先至合約醫療院所就口 腔狀況進行篩檢,再由院所協助民眾向本局提出申請,若審核通過後本局將寄發裝置單給民眾,民眾持裝置單於1個月內至合約醫療院所即可免費裝假牙。合約醫療院所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將請款資料送至衛生局辦理核銷手續。
二、篩檢地點:高雄市立民生、聯合、大同、小港、旗津、鳳山及岡山等醫院、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牙科部/牙科門診部、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樂安醫院、建佑醫院、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人聖功醫院、右昌聯合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高醫岡山醫院、根源牙醫診所、林己鳴牙醫診所、洪琨淙牙醫診所、尼布恩牙醫診所、豪美牙醫診所、華成牙醫診所、民忠牙醫診所、新和牙醫診所、德藝牙醫診所、甲仙醫療站、六龜醫療站、杉林醫療站、前鎮區衛生所。
三、前往篩檢前,請先電洽篩檢單位確認篩檢時間(名冊及聯絡電話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