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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規範與回覆時間

    日期:114-03-25       資料來源:路竹區衛生所       

    醫政事務

    人民申請項目

    處理時限 (工作天)

    法源依據

    協助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 60天 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
    老人免費裝假牙申請

    1.45天 (醫療院所將申請案件送至衛生局受理日起計算)。

    2.當年度12月底(民眾收到衛生局核發資料,於此期限完成裝置)。

    老人福利法、行政程序法、當年度高雄市65歲以上老人免費裝假牙計畫

    民間救護車設立機構 30天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事項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醫事人員歇業登記事項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醫事人員報備支援 6天 護理人員法
    醫事人員停業登記事項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更新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變更姓名事項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遺失補發事項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醫事人員復業登記事項申請 6天 護理人員法
    診所及醫事機構開業申請 14~30天

    醫療法、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物理治療師法、職能治療師法、語言治療師法、護理人員法、牙體技術師法、醫事檢驗師法、聽力師法、呼吸治療師法、驗光人員法、醫事放射師法、營養師法、心理師法

    診所及醫事機構歇業申請 14~30天 醫療法
    診所及醫事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申請 14~30天 醫療法

    食品衛生

    人民申請項目

    處理時限 (工作天)

    法源依據

    加水站加水車申請設立 二個月內

    高雄市加水站加水車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加水站加水車申請繼續營業(展延) 二個月內

    高雄市加水站加水車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加水站加水車異動變更核備作業

    二個月內 高雄市加水站加水車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衛生管理人員核備 14天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藥政

    人民申請項目

    處理時限 (工作天)

    法源依據

    製造業藥商(中藥或西藥)及製造業醫療器材商之籌設、設立、變更及(停)歇業登記事項 7~21天

    藥事法、藥事法施行細則、醫療器材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藥事人員執歇業申請作業

    7~21天

    藥師法、藥事法

    化粧品工廠技術人員申請(變更) 7天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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